“士師”這個概念出自摩西。在曠野流浪時期,他接納了岳父的意見,將處理一些瑣碎案件的責(zé)任,交給其他人分擔(dān)。這些人成了各級審判官(Judges),漢譯為“士師”。但《圣經(jīng)》中的“士師”并不是指審判案子的人,而指以色列建立國家之前的臨時性軍事首領(lǐng),希伯來原文“shophet”,原意近“酋長”意。
(概述圖為歷代士師表)